說起翻譯風格,也許有一種看不見、摸不著、虛無縹緲的感覺。翻譯風格毕竟是什麼呢?專家的解釋是:一個時代、一個平易近族、一個门户或一個人的文藝作品所表現的重要的思维特點跟藝術特點。是否是只要文藝做品才有翻譯風格呢?
許多人寫文章討論翻譯中的風格問題,倒也的確多数波及文學作品的翻譯。翻譯風格能不克不及譯,年夜體上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風格是能譯的。曲譯的意義若就淺處說,只是不妄改原文的字句;就深處說,還求能保存原文的情調與風格。文學的翻譯是用另外一種語言,把原作的藝術意境傳達出來,使讀者在讀譯文的時候能夠像讀原作時一樣获得啟發、感動和好的感触。這樣的翻譯,天然不是單純技術性的語言形状的變易,而是请求譯者通過原作的語言形状,深入地體會了原作者的藝術創制的過程,掌握住原作的精力,在本身的思惟、豪情、生涯體驗中找到最適合的印證,然後運用適开於原作風格的文學語言,把原作的內容與情势正確無遺天再現出來。很主要的一點是能將他的風格翻譯出來。例若是戈理的作品與高爾基的作品翻譯風格就不同,肖伯納的作品與同樣是英國高文家的高爾斯華綏的作品的風格也不同。需將一個作家的風格翻譯出來,這當然是相當困難的,须要運用適合於原作風格的文學語言,把原作的內容與情势正確無遺地再現出來。這樣的翻譯既需求譯者的創造性,而又要完整忠實於原作的面孔。這是對文學翻譯的最下要供。對於文學翻譯,不僅要求通順流暢,并且要求表達原作的風格。風格並不是不克不及譯,而是難譯。其所以難是在於譯者必須具備兩個條件,英文翻譯。其一是要有認識風格的火準;其二是要有表現風格的才能。
另一種意見認為風格是不能譯的。有人自詡翻譯哪一個作家就可以還原這個作家的脸孔或風格,這只是好汉欺人之語;許多翻譯家對本文還不大能弄理解,就大吹自己的翻譯是旨在表現原作詩个别美麗的翻譯風格。對一個作家大概翻譯風格的認識也還是根據對作品本文的了解而來的,可則即是空話。教中國文學的人最喜歡談風格,然而對於一個實際翻譯的人來說,風格卻是一個最難談得清晰的東西。在凡是情况下,它仿佛只是在無形中使譯者遭到传染,而且譯者也是無形中把這種風格通過他的譯文往沾染讀者的,所以既然是這樣景象,就讓風格本人去照顧自己好了,翻譯工作者大可不用為它多傷腦筋。翻譯工作者假如要花許多工夫去鑽研作品的風格,還不如花點工夫来培養本身的外語感想才能好些,因為翻譯工作事实是和語言文字打交讲的事情,而語言卻不行是數位符號那樣形象而無情的東西。
總體來看,持第一種意見的人較多,持第二種意見的人較少。第一種意見生怕只是一種幻想,一定能夠達到,或說很難實現;第二種意見又不免過於極端。文學作品的風格能够果人而異,每個作家都有本人的風格。而非文學作品則常常是某種類型的文章存在一些独特的特點,构成這類文章的配合風格。無論是誰寫作,皆會採用這種風格。如科學論文战法令文件,在用詞圆里力图準確,正在表達方面力图明白易懂,著重客觀敍述,不帶情感颜色,似乎一個人在板起面貌來說話。而文章或讀物則要应用死動的語行,靈活的句子,讓讀者覺著您在浅笑著背他傳授知識,或說明情理。用中文寫文章是這樣,用英文寫文章也是這樣,這兩種語言是相通的。例如《世界版權公約》第两條第二款:
Unpublished works of nationals of each Contracting State shall enjoy in each other Contracting State the same protection as that other State accords to unpublished works of its own nationals, as well as the Protection specially granted by this Convention.任何成員國國平易近已出书的作品,在其余各成員國中均享有後者給予其國民之未出书的作品等同的保護,並享有本公約所專門授与的保護。
這段譯文既契合原文的風格,也合乎中文功令條文共同的風格。如斯說來,你看到文字如斯謹嚴的原文時,只要譯成同樣謹嚴的文字就好了。所以,在風格問題上,翻譯非文學作品比翻譯文學作品簡單多了。風格也不是那麼虛無縹緲、不成捉摸了。對於我們並非專門從事文學翻譯的初學者來說,在表達方面只有做到兩點就夠了。第一,能區別心語與書面語,越北語翻譯,該文的時候文,該白的時候白,翻譯對話像對話,翻譯敍述像敍述;第二,能根據差别的文體利用分歧的語言,翻譯新聞像新聞,翻譯文件像文件,翻譯故事像故事,翻譯詩歌像詩歌。假如在正確懂得本文的基礎上,能使譯文做到這兩點,這便很不錯了。